2016年7月6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对青岛市森工木业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konson商标是商标权利人柯尚木业公司合法持有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商标,受我国法律保护。被告青岛市森工木业有限公司单香军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数额较高,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综上,法院判令青岛市森工木业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单某及其青岛市森工木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以巨额罚款。
近年来,随着木门行业的不断发展,由抄袭所带来的质量问题越来越严重,柯尚木门作为行业著名品牌,一直以来被模仿抄袭。也因此,木门企业对原创木门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今,有远见的木门企业也正通过各种努力撕下“抄袭”的标签。
假冒伪劣产品往往缺乏技术沉淀,生产工艺低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这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于品牌美誉度是一种很大的伤害,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欺骗和不负责任的表现。柯尚木门将依靠技术和品牌的实力,对假冒伪劣产品予以严厉的打击,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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